索 引 号: | 11371721004483011M/2022-04526 | 分 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9 月 22 日 |
标 题: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9 月 22 日 |
文 号: | 曹政办发〔2022〕5号 | ||
内容概述: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1004483011M/2022-04526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9 月 22 日
- 标 题:《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 年 09 月 22 日
- 文 号:曹政办发〔2022〕5号
- 内容概述:《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
(一)因地制宜,结合城市建设重点片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含科研教育机构)、重大项目的情况,合理做好测算。
(二)明确保障对象。重点保障新市民。保障对象不得同时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
(三)合理确定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并向社会公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2年。
(四)严格项目审核认定。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五)加强年度计划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拟新筹集数量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拟发放数量。
(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运营管理。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维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预警及处置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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