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1004483011M/2022-04722 | 分 类: | 音频解读 |
发布机构: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标 题: | 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1004483011M/2022-04722
- 分 类:音频解读
- 发布机构: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标 题: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 内容概述: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曹县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音频文字版
一、出台的背景及过程
“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主要数据来源,是展现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结合全县实际进行制定
澳博足彩a www.costa-luz-abogados.com 二、总体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的原则和“党委政府全面领导、纳统主体实施、统计部门业务指导、行业部门分工负责、企业依法规范报表”的工作模式,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如实地反映全市经济发展现状,实现“应统尽统”的目标。
三、明确升规纳统的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业法人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
3、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
住宿业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标准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标准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和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标准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