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治药品紧急保供工作,根据市指挥部有关要求,决定建立新冠肺炎防治药品紧急保供监测调度机制(以下简称“监测调度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牵头负责监测调度机制的日常运行,成立工作专班,从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市场巡查组、综合调度组、协调保供组(见附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上下联动、信息互通。
二、工作机制
建立市场巡查、每日调度、分析报告、信息发布、协调保供工作机制。
(一)市场巡查。每日对县城内大型药品连锁店、单体药房进行巡查,现场了解新冠肺炎防治药品的销售总况、热销品类、配送情况和群众需求等,发挥信息前哨作用,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市场巡查组负责)
(二)每日调度。对《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发布的108种药品销售、库存和供应情况实行日调度制度。县工作专班负责调度辖区内连锁药店、县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调度组负责)
(三)分析报告。结合市场巡查和监测调度情况,每天梳理汇总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连锁药店新冠肺炎防治药品销售、库存和供应等情况,并上报市委指挥部。认真分析保供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每3天向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呈报分析报告。(综合调度组负责)
(四)信息发布。在调度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每3天向社会发布一次全县新冠肺炎防治药保供情况,积极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药品种类,避免盲目囤药、重复用药,消除群众心理恐慌。(综合调度组负责)
(五)协调保供。如新冠肺炎防治药品出现紧缺和断货情况,工信等部门要采取驻厂蹲点指导、协调原料货源、畅通保供渠道等措施,精准帮扶企业及时解决堵点难点,千方百计增加产能、提高供给。对省统一生产、储备和销售管理的30余种涉及解热阵痛、止咳和抗病毒药品,特别是我县不能自产紧缺药品,积极协调争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上级部门给予支持,申请调配、调拨。(协调保供组负责)
三、有关要求
请专班成员单位于12月17日17时将名单补充完整,报送至县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邮箱cxfwybgs@163.com。
曹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7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山东省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检测工作方案》(鲁指办发〔2022〕241 号)文件要求,凡省指挥部确定的“应检尽检”重点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检测,不漏行业、不漏单位、不漏人员。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行业内非请假状态的16类重点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范围和检测频次及时参与核酸检测。
一、更改核酸信息地址
为提升核酸检测辨别能力,并保证快速追阳,请各主管单位接通知后2日内督促本行业16类重点人群将本人全员核酸码地址修改为单位+详细住址,如“疾控中心磐石街道大唐世纪城*号楼*单元*室”、“疫情防控指挥部**镇*行政村*村”、“**镇政府曹城街道*小区*号楼*单元*室”、“庄寨**企业青菏街道*小区*号楼*单元*室”等。
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个人采样信息采集”重新录入个人信息,截屏保存替换原来的核酸码。
二、核酸检测对接方式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16类重点人员(非开学期间,学生、教师等不属于重点人员)所在单位要主动和属地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对接,商讨核酸采样办法:
(1) 行业部门在受检人员所在单位或集中工作场所设立核酸采样点,由医疗机构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2)16类重点人员所在单位招募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采样志愿者,经属地医疗机构培训后上岗采样。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5日